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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昌市律师警示教育活动拉开帷幕
发布时间:2010年07月21日作者:宜昌市律协
2010-4-23
   4月16日,宜昌市召开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动员大会。对在全市律师队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,会议要求在警示教育活动中,全市律师一是要加强学习,提高认识。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、十七届三中、四中全会、全国“两会”及全国政法工作等会议精神;学习《律师法》及相关法规、规章、行业规范;学习省厅和市局制定的有关律师工作和警示教育的重要文件。二是要深入讨论,统一思想。结合律师工作实际,重点围绕“如何坚定不移地做好‘五者’、切实履行‘三维护’的职责使命”、“如何在执业活动中实现法律效果、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”、“如何在执业活动中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”等问题进行集中讨论。通过讨论,使广大律师进一步明确“为谁执业、为谁服务”、“坚持什么、反对什么”等问题,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惕,进一步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信念。三是要认真查摆,整改落实。要求律师个人重点查找自身在执业理念、执业作风方面是否存在问题;在执业活动中是否做到讲政治、顾大局,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行业规范,是否存在私自收案收费、不尽代理职责等问题。律师事务所重点查找对本所律师监督管理方面是否存在“失之于宽、失之于软”
 
的问题,是否存在忽视对律师的思想政治、职业道德、执业纪律教育问题,有关收案审查、跟踪指导、案件评查、收费管理、投诉查处等内部制度是否健全,是否真正得到落实,相关文书是否规范,是否存在实习人员独立办案等问题。四是要健全制度,加强管理。加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。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律师事务所执业管理、收费与财务管理、投诉查处、年度考核、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各项制度,堵塞律师事务所在案件管理、业务质量、收费等环节存在的漏洞,使律师事务所在律师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得到充分发挥。